学前教育的发展特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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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开放以来,全县幼儿教育事业随着基础教育的发展,无论在数量和教学质量及管理方面,都有快速的发展和提高,体现了启蒙教育的特点,为小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
(一)幼儿教育从县城向农村延伸,入园(学前班)幼儿成倍增长,从单一的 县幼儿园发展到各乡镇中心学校的学前班。1978年全县仅有幼儿园2所,其中县城1校,农村1校,共9个班,在园幼儿417人,(县城360人,农村57 人),教职工13人。到“七五”末的1990年发展到12所(县城1校,农村11校),33个班(县城10班,农村23班),幼儿生数达到1339人,(县城481人,农村858人)。“八五”末1995年,全县幼儿生增至4061人,(县城520人,农村3541人),“九五”末2000年4095人,(县城560人,农村3535人)。“十五”末的2005年,幼儿班总数达138个(县城14班,农村学前班124班),幼儿4415人(县城612人,学前班3803人)。2008年,全县有幼儿园1校,附属学前班的小学142校,在园(班)幼儿7866人(其中幼儿园在校生585人,学前班 7281人),少数民族在校生237人;有203个教学班(其中学前班189个);全县3—5周岁儿童18748人,入园率41.96%;幼儿园教职工 38人(不含学前班教师),专任教师31人;在职专任教师学历情况:本科4人,专科20人,高中阶段7人;幼儿园学校占地面积2440平方米,校舍建筑面 积3153平方米。

(二)幼儿教育逐步走向正规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
1981年10月,国家教育部颁布《幼儿园教育纲要》,11月初提出:幼 儿园的教育任务是通过游戏、体育活动、课堂教学、劳动、娱乐活动和日常生活等7种教育手段来完成的,任何一项不可偏废。课堂教学以游戏为主,教学方法通过直观和感官作用,提出“寓教于乐”,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向。1990年教育部颁发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和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,随着《条例》和《规程》的实施,使幼儿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,对幼儿开展体、智、德、美诸多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,从幼儿的实际出发,开展启蒙教育,促进身心和谐发展,幼儿教育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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